安全一直是我们在教育中经常提及的,也很重视的一个话题。有关学生们安全教育也一直是我们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学生们平时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和学生们在体育课以及体育考试中的安全方面,我们都要关注,也要做好完全的防护措施。但是最近有则报道称初中生体育课摔骨折学校担责30%判赔2万。
在体育课上练习引体向上时,13岁的初中生小磊(化名)不慎从单杠上摔下致左臂骨折。在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后,小磊的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近日,房山法院判决学校承担30%的责任,赔偿小磊经济损失21700余元。
去年9月的一天,初二学生小磊在体育课上按照老师的要求练习引体向上。其间,小磊不慎从单杠上摔下致胳膊受伤。经医院诊断,小磊肱骨外踝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小磊在医院治疗了一周左右,花费近两万元。小磊的父母认为学校存在过失,在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7万余元。
庭上,学校辩称事故发生是因为小磊自己不听从老师指挥所致,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学校未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职责致小磊在训练中摔伤,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学校虽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小磊未听从老师指挥导致摔伤,但因证人属于事件的参与者,故其证言不予采纳。小磊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引体向上的危险性和自身行为可能会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具有一定的预见能力,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定。
看了上面我们学大给大家带来的初中生体育课摔骨折学校担责30%判赔2万这则报道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能够多关注这方面的文章,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关注我们学大教育。